男子醉酒被网约车司机弃在路边溺亡
2021年底,南通发生一起网约车司机将叫车的醉酒乘客弃于路边并取消订单,此后乘客不幸溺亡的悲剧事件。死者家属认为司机和平台公司对死亡负有责任,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起诉索赔87万余元。日前,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酌情确认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15%的赔偿责任,支付赔偿款18万余元。
法官表示,《民法典》就对旅客的救助义务作出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这既是客运合同的附随义务,也是承运人的法定义务。
醉酒乘客被弃路边溺亡,家属起诉索赔87万元
2021年12月的一天晚上,李斌(化名)在南通市某餐厅用餐,席间喝了不少酒。用餐结束后,李斌因醉酒操作手机不方便,便请餐厅工作人员帮忙用其本人手机在某网约车平台APP下单约车。
网约车司机张伟接单后,驾车到达餐厅门口。随后,李斌上车,车辆在原地停留数分钟后李斌又打开车门。约五分钟后,张伟从驾驶室开门下车,并扶李斌下车。下车后,李斌站立不稳当即倒地,张伟未作停留驱车离开,其间张伟自行取消订单。
约三分钟后,李斌从躺倒的地面挣扎站起,独自沿河边道路慢行。次日,李斌被发现在上车点旁边的河道溺亡。李斌家属认为司机张伟和网约车平台公司对李斌的死亡负有责任,向崇川法院起诉索赔87万余元。
庭审中,李斌家属表示,张伟在网约车服务途中取消订单,将处于深度醉酒状态的乘客抛至路边,导致乘客溺水身亡,依法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因此,其要求被告按照法定赔偿金额的70%赔偿损失。李斌家属还认为,平台公司作为网约车司机的管理者,未尽到监管职责,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家属表示在本案中不追究共同饮酒人的责任。
承运人责任由平台承担,酌情判赔18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司机张伟通过李斌含糊不清的言辞、不能站立躺倒于地的行为,应当可以判断对方已经陷入严重醉酒状态,且处于危险状况。但张伟未采取任何措施,没有履行尽力救助义务,应当认定其存在过错。
同时,李斌的死亡系饮酒过量、未能确保自身安全所致,张伟的行为并非导致李斌失去自控能力的直接原因,故仅对死亡后果承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