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巴燕窝案庭审,诉请赔偿金额近8000万元
辛巴2020年“假燕窝事件”目前终于等到开庭,该事件经发酵后愈发严重,近八千万元惩罚性赔偿成庭审控辩焦点。
在网络庭审中,控辩双方分别在法庭宣读了起诉书和答辩状,并对各自提交的证据表达了质证意见。在庭审尾声,各方表示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调解。
此案中针对河南消协被指未履职
本案中,河南消协将辛有志(辛巴)及其持股公司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糖水燕窝”实际销售者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生产者大洲新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河南消协在起诉书中表示,此事件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符合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定条件。
被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在答辩意见中称,本案消费者均为通过和翊公司主播“时大漂亮”快手直播链接跳转至天猫平台购买案涉商品的特定消费者,在案涉商品下架后,消费群体已经固定,而并非不特定,本案属于消费者众多但特定的情形,不符合公益诉讼的形式要件。
天猫方面的代理律师称,河南消协欲代表尚未完成退款的消费者起诉,至少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在受理批量消费者的退款投诉并搜集相应的联系、退款方式后才可提起公益诉讼,而本案中并未见河南消协提交此等证据材料。
该案的另一被告、“糖水燕窝”的实际销售者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此前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缺席了本次庭审。
“受害消费者被品牌方广州融昱公司所抛弃,答辩人及答辩人控股的公司第一个站出来承诺先行赔付,并且以实际行动承担了‘退一赔三’先行赔付责任,反而成为了被告。”辛巴方的代理律师称。
辛巴方认为,本案是广州融昱公司欺诈消费者,应当承担“退一赔三” 的法律责任,广州和翊公司无欺诈消费者的故意,不应共同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