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盛勾兑盐水冒充“神药”,被判赔7000万
3月15日,常州中院发文,常州强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消费欺诈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4民初373号民事判决,判令强盛公司等赔偿消费者损失70105591.5元,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强盛公司等均未上诉,本案判决已生效,目前正在强制执行过程中。
据调查,强盛公司把从美国进口的大盐湖水自行勾兑、灌装后,宣称这是能治多种疾病的“强盛斯玛特大盐湖水”(又称金能量),并以高昂的价格卖给许多中老年人,涉案金额约2336.85万元。
在未取得食品药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谢某全购买设备,组织人员自行勾兑、灌装大盐湖水产品,在生物公司及门店进行销售。
销售过程中,他们宣称大盐湖水产品为含有81种矿物元素的“金能量水”,对心脑血管系统、内分泌代谢疾病、呼吸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等多种病症有治疗作用。并通过组织旅游、给老年人上课、专家讲座等各种形式,对老年人销售该产品。
据该案的承办法官介绍,该贸易公司是从美国以进口食品的名义进口大盐湖水以及原料粉末。相关报道显示,该团伙共从美国进口大盐湖水3万余瓶,而他们购进的粉末为氯化镁,即俗称的盐卤。
该团伙的生产灌装车间隐藏于一个住宅小区地下室,地下室存放有大量医用氯化镁,专门用来勾兑盐水。这些简陋的勾兑盐水售价却十分昂贵,60毫升一小瓶售价就高达1000多元。
2018年,公安机关破获该案件后,常州市检察院向常州中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之诉,要求谢某全等人承担民事责任。
此后,常州中院经审理认定,其存在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销售的欺诈行为,依法应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最终判决强盛公司、斯玛特贸易公司赔偿消费者损失约7010万元,谢某全等6被告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责任,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就欺诈销售行为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强盛公司等均未上诉。
常州市检察院一位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强盛公司的销售记录有2300多万元,因而法院判赔的金额基本能够覆盖三倍赔偿。购买了产品的消费者申请时可以按照购买价格的三倍进行申请,但实际能发还多少还不确定。